关于做好推荐第十一届大学年度人物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6-03-04 点击数:

根据教育部和省高教工委的相关通知精神,请各二级学院参照附件2《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地做好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工作,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同学,请于3月8日(星期二)以前将大学生年度人物纸质报名表(1000字事迹材料和生活照片不用提交)交到学生事务中心三楼,由学校评审后推荐上报到高校工委。相关附件详见文件共享。

学生工作部

2016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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